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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会j9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十篇

  九游会j9近年来,我国社会正在步入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的时代,市场对家政服务业需求呈现较高速度增长的态势。家政服务业既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崛起的一个行业,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迅速形成的新兴行业。发展家庭服务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有利于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是有利于扩大内需,产业结构调整,四是有利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城镇化建设。

  家政服务既保持了传统的私人雇佣的特点,又由于社会背景的变化,赋予其家务劳动社会化、服务行业市场化、专业化的新特点。根据工作重点的不同,家政服务主要细分为家庭清洁工、月子保姆、老人和病人护理、儿童照顾等几个主要工种。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家庭要求社会提供形式多样、质量满意的家政服务。它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从传统的保洁、理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到商品配送、电器维修、送餐上门、房屋维护等,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据调查,上海600万家庭中有1/3存在显性或潜在的用工需求,按照1名家政员服务2个家庭的标准计算,目前上海家政服务员至少存在50万的缺口。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对沈阳、青岛、长沙、成都四个城市1,600户居民的调查数据显示,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家庭占到40%,推及全国,家政服务提供的就业岗位至少在1,500万个以上。

  201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0]43号),指出家庭服务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确定了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七项指导意见,提出了“解决就业、发展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期望,被坊间称为“家庭服务业新政”。此前,政府围绕家庭服务业发展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参见下表),但这是第一次以家庭服务业为主题出台的中央。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期间,家庭服务业将成为解决社会稳定、经济转型等国家根本性问题的重要抓手之一,也意味着未来五年家庭服务业面临着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家庭服务业也将改换门庭,真正担负起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重任。

  与此同时,由于家政服务的特殊性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特殊性,使我国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家政服务人员的市场潜在需求巨大,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另一方面,家政工却很少愿意从事这份工作、从业人数在减少。作为一个行业,无论从规模、质量还是结构、层次看,都没有达到一个产业所具备的特征,家政服务业始终没有得到应有发展。目前,我国现行家政服务业管理体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其一,供求矛盾加剧。从数量上看,家政服务员缺口不断扩大。随着社会渐渐进入老龄化,用户需求的不断增加与服务员供不应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但由于受陈旧落后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做家政低人一等的传统心理阻碍了一大批下岗、失业、失地人员从事家政服务业,从而导致了“有人没事做,有事没人做”的供需缺位现象。从内涵上看,用户需求的不断提高与服务人员技能发展停滞的矛盾日益显现。目前,涉及传统意义上的家务劳动供给量较大,而涉及现代意义上的子女教育、病人老人护理、现代家用品的养护等,由于要求服务人员具备必需的服务技能、一定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诚信敬业精神,目前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关于家政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府主管部门对家政行业的引导、协调、宣传和扶持不够,存在着对家政服务业管理滞后的问题,在服务行为、服务规范、服务价格等方面无章可循。首先,由于立法不够健全,客户、家政企业与家政从业人员三者之间无书面合同,缺少规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关系,三方的责权利不明确,供需双方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其次,几乎所有的家政服务公司的经营模式都是中介制,而非员工制,公司、保姆、雇主三方均无书面合同,仅有保姆与雇主间的口头协议,所以,出现了保姆想走就走,偷盗现象时有发生;雇主对保姆想辞就辞,克扣工资的做法也屡见不鲜;中介公司收了中介费就了事,三方的权、责、利不明确。最后,《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专门针对家政服务的内容,由于家政服务的非规范就业特征,多数家政公司没有和家政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在发生意外时,家政服务员通常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社会和政府对家庭服务业重视不够。目前,政府介入家政服务业管理刚刚起步,在组织形式上采取部际联席会议的形式商讨相关政策,所涉及部门包括商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民政部等,虽然确立了牵头单位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但多个部门管理一个行业,势必因事权与财权分离导致各自职责或交叉重叠、或存有真空地带,避免不了多龙治水却不治水的前车之鉴。在实践中表现为有的地方家政服务公司在在工商部门注册,更多地区家政服务公司则挂靠到劳动保障、妇联、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多部门管理,不仅加大了管理难度,而且容易出现管理中的盲区。比如,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劳动保障、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能培训等这些难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家政中介机构和服务实体在执业资格、就业准入、劳动用工、收费标准等方面很不规范,存在着只顾眼前利益的违规操作和短期行为,损害雇主和保姆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政服务市场的声誉和健康发展。值得一提的是,一方面各地积极制定标准,规范为市场及服务的标准提供了一定依据;另一方面由于家政服务本身的复杂性,涉及具体的二三十种服务门类,200多个服务项目,因此全面制定一套服务标准确实很难,尚需时日,而且各地风土人情,习俗有各不相同业很难达成一个标准,也为政策的制定增加难度。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大部分是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社会上的“”,他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劳动价值缺乏正确的认识,容易忽视自己的权益,保护自我的能力相对不足,且大部分人在上岗前未受过家政培训,这使得部分家政服务质量较低,很多时候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服务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使行业整体声誉受到影响,家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引发的煤气中毒事故时有发生。目前家政服务业技术含量不高,产业化程度较低,服务的衡量评价标准和风险担保机制尚未健全,大部分家政服务员没有相应的人身劳动保障,员工在服务中如遇意外伤害得不到医疗保障,存在服务员超时、超量劳动的现象,甚至发生服务员受歧视、遭虐待的个别事件,使行业吸引就业的潜力大打折扣。

  家政服务员多数采取流动就业形式,劳动关系不规范,劳动时间、工作岗位不固定,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是非正规就业的典型特征,也是人们不愿进入这一行业的重要原因。家政服务员与家政服务企业的劳动关系较为松散、不稳定,基本没有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随时可能中止。同时,家政服务员社会保险缺失。家政服务人员有其特殊的属性,一方面他们直接为业主工作,但是又受雇于家政企业,在现阶段存在的三种形式的家政服务形式中,家政企业、服务人员与家庭业主之间没有明确受法律保护的雇佣关系,工作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从业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证。以上海为例。2002年9月1日上海实施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但却将从事家政服务者剔除在外。虽然在政府创主导下,2004年由平安和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了由雇主买单、专门针对家政服务人员的保险,但是从保险性质、保障范围和受益程度看,都无法与进城务工人员的综合保险相比;而且在推行过程中很难被众多雇主所接受,普及率仅为20%。即使修改后的新《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覆盖群体和保障范围,但由于家政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上下班途中”等要件无法明确合理界定,使这支队伍庞大而又身居弱势的家政服务员群体依然游离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外。总之,家政服务行业需要在“供求矛盾、模式之争、法律瓶颈、社保空白、管理缺位”五大困境中出招突围。

  家政服务业发展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2011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围绕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提交了多份提案,内容涉及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带动就业、加快家政服务业立法进程实现家政服务业规范、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参见下表)。

  切实解决家政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的原则。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促进就业提高家政行业整体素质为目标,真正地使家政行业成为促进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家政服务要迈入良性发展轨道,必须有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和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发展家政服务业是提高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保障家政服务体系健康运行是目前的当务之急。首先,建议国务院出台《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突出家政服务业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政府、非政府组织、社区、家庭等各方在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其次,家政服务需要有统一的标准来保证服务的质量,通过制定统一家政服务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家政服务业的服务标准,以及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把家政服务业纳入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应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的契机,抓紧家政服务立法,明确家政服务员的法律地位,明确经营者、从业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规范家政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和家政服务矛盾纠纷仲裁制度、制度,从而建立经营者、从业者、消费者之间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培育稳定的职业劳动者队伍。

  高度重视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将发展家庭服务业纳入“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好地发挥其再就业覆盖面广、容量大的功能,逐步形成政府重视支持、行业协会具体运作、各家庭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家庭服务体系。

  家政服务业是一个朝阳产业,蕴含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就业机会,政府部门应该转变思想,转变过去那种认为家政服务本小利微、上缴利税小,对GDP贡献少、管不管无所谓的思想。同时,家庭服务是一个社会问题,家庭服务业是兼具公益性的行业,解决家政服务问题涉及财政、社会保险、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仅凭家庭服务企业自身难以实现大的发展,也难以较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因此需要政策扶持。政府应把家政服务当成一个朝阳行业进行领导和规范化管理,适时介入行业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社会应重新评价家政服务工作,树立好舆论导向,改变人们的择业观念。

  首先,注重培育家政服务职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政府应将发展家政行业列入政府规划,将家政服务作为一个产业来培育,制定行业准入制度和资质标准,规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从强化管理入手,通过协会和工商等部门设立市场监督检查部门,对各企业的规范经营进行督导。同时要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配合,建立省市县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技能鉴定等。

  其次,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鉴于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家政服务业是中介制、员工制、会员制等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局面。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在运营中采取的模式是招聘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员为其员工,并对其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根据客户的要求将合格的家政服务员派遣到客户家中进行家政服务。在工资支付上,客户支付的费用要先交给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扣除相关管理费用后再发给家政服务员。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是近十年才出现的,目前还相对较少,是未来家政服务企业组织的发展方向。政府应积极选择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予以资金扶持,推广员工制家政企业管理模式。员工制管理的优势在于,其一、对于客户(消费者)而言,由于有企业做后盾,员工制提供的服务更有信誉保障,客户用人安心、放心、省心。其二、对家政服务员而言,同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员工作稳定、安全、合法利益也更容易得到保证。其三、对家政公司而言,家政企业为了长期发展,为相应家庭量身定做服务,建立完美的家庭服务职业培训,使他们的员工具有竞争力,会加速这一行业的优胜劣汰,有利于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第三,健全机制。应尽快明确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长效的领导机制、管理机制和宣传机制。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探索规范市场竞争法则;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共同培育和提升家政服务市场;重点宣传家政服务的社会价值,为营造尊重家政行业、尊重家政服务员的社会风气提供组织保障。因此,建议首先成立类似家政工作委员会的协调机构,由其全权领导家政服务方面的各项工作。家政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家政服务的发展规划,制订行业准入制度,强化管理,通过协会和工商等部门设立市场监督检查部门,对各企业的规范经营进行督导。同时要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配合,促进家政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家政服务质量和水平,如:关于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产业化的政策;建立省市县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技能鉴定等。

  第四,行业提升。行业协会应积极倡导行业自律,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加快推进龙头企业规范运营的同时,引导整个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走品牌建设之路。针对当前家政市场小、分布散、水平低、行业整体态势弱的情况,有关部门应该制定行业准入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决取缔非法中介机构,改变当前以中小型中介机构为主的局面,对家政服务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核,剔除一批规模小信誉差的企业,营造一批有品牌有信誉的大型企业,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同时,家政企业应该走企业化道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家政行业。无论对于员工制、会员制还是中介制家政服务机构,关键是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规范家政服务业用工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争取尽快实现“员工愿干、企业敢办、顾客敢用”的家政服务业良好发展局面。此外,通过专题培训、交流学习等途径,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拓宽思路、总结经验、提升能力等创造条件,推进整个行业管理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增强行业提升的内在动力。

  第五,收费合理。建议物价部门为家政公司和中介公司的收费标准制定收费指导价和家政服务人员工资指导价,以保障家政服务员和用户的双方权益。具体管理体制框架如下图。

  加大对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的核心能力、职业意识以及主要岗位技能培训。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劳务培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制度。第二,鼓励社会和企业发展教育培训事业。进一步开放职业培训市场,鼓励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大力开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应用性专业培训。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重点抓好家政服务的专业培训,努力提升初级劳务人才队伍,壮大中级劳务人才队伍,发展高级劳务人才队伍,优化劳务人才结构。第三,鼓励高校进行家政服务业教研,培养家政服务业人才。鼓励已开设家政服务专业的大中专院校与家政服务企业施行“校企合作”,建立家政服务培训、见习基地,开展家政服务订单培训、提升培训,对家政服务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高校、企业由政府给予表彰。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适应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创新人才培养特殊需要,今年教育部开展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修订。在修订方案中,家政学(030305M)首次增设为社会学门类中的一级学科,同时增设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自设特殊专业名录中的专业(030303W)。这意味着家政服务正规人才的培养纳入国民高等教育体系中来,将有更多高素质、具备综合能力的家政服务人才进入这一行业中,这将会有效提升家政服务业未来的发展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拓展该行业的发展领域和发展空间。

  社会保险是家庭服务人员实现就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应针对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大多工资水平偏低、流动性强、经济条件有限、个人状况多样化的特点,按照“低收费、广覆盖、能接续、可持续”的原则参加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险政策、险种、费率、保障水平、管理手段等方面作出适应低收入群体参保的制度安排。首先,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劳动用工关系,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将家政工纳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明确三方即从业者、家政企业、雇主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既保障家政人员的合法权益,又维护雇主的合法要求。可借鉴上海市2004年7月1日出台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规定,各地区也可以建立自己的体系,同时建议国家出台统一规定,家政服务人员的保险体系有法可依。

  其次,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家政工分层次、分项目纳入现有的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险体系,切实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和利益。鉴于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身份复杂(包括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等多种人员)且就业方式相对灵活的实际情况,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建议不应照搬现有国企、民营、事业等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的政策,要区别对待,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我国总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总人口10%以上,到2050年将超过 25%,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独生子女家庭将要承担赡养四位老人的责任,家庭劳动的负荷必然增大,因此家政服务业客观上存在着巨大的需求潜力。目前,家政服务业发展并没有如人们所想那样呈现良好状态,而家政服务业对促进社会自治、规范社会行为、监督和监测社会行为的社会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因此,本文拟从社会管理视角对家政服务成本相关问题展开论述。

  湖南和安徽都是家政服务人员输出大省,本文以安徽合肥市、湖南郴州市、安徽铜陵市家政服务业为研究对象,于2013年采取问卷调查法,并通过走访家政服务企业、城镇居民,对家政服务业运行情况及其服务成本进行了初步了解。本次调查对象分布:合肥市、郴州市、铜陵市多家保洁公司的保洁员250人,其中女性185人,男性65人;其中文化程度为高中11人,初中137人,小学102人;年龄在22~60岁;从业年限在0~4年。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两个群体进行问卷调查。其中向公司保洁员发放调查问卷250份,当场收回245份,有效率96%;对城镇居民发放调查问卷150份,当场收回147份,有效率92%。

  服务成本是服务企业一项综合性经济指标,反映了企业经营服务成果和经营管理水平,是制定服务价格的重要依据。本文所指的家政服务成本是指家政服务业在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服务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房屋租金水电费、办公费、员工培训费考证费、广告费等。

  根据调查得出,家政服务成本构成中人工成本总额 (管理人员工资、服务人员工资) 所占比重较大。表1数据显示,A家政服务企业人工成本为390000元,占总服务成本74.1%;B家政服务企业人工成本为350000元,占总服务成本75.2%;C家政服务企业人工成本为220000元,占总服务成本73.6%。

  根据表2数据,服务人员的薪酬和管理人员工资薪酬占服务性收入比重在三个地域三家家政服务公司均占前两位,每取得一元收入所付出的成本,人员工资占首位。这意味随着经济发展,家政服务需求量的增加,人工工资成本仍是家政服务企业服务成本中主力军。

  根据表1数据,三家家政服务企业的税前利润均在250000元以下。另根据表2数据分析,三家家政服务公司的总服务成本占总服务性收入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分别为90.2%、91.4%、92.3%;三家家政服务企业税前利润率均在10%以内,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国家政服务企业作为微利企业的代表仍需要国家政策及资金的扶持。

  从调查结果来看,三家企业年均在员工培训及考证费用的投资在48000元左右。对于微利薄收的家政服务企业来说,依然是一笔不小的数额,而大多数政府补贴却是建立在员工制企业的基础上,这对于正在转型升级的企业来说并不十分有利。

  相较于庞大的员工薪酬支出,固定支出房租水电及材料物品费用比重较低,由此可见家政服务项目依旧是低门槛、低要求的。

  从企业税负支出来看,调查的三家家政服务企业中,只有安徽合肥的A公司符合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减免营业税的条件。2011年湖南省统计数据显示,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业总收入为18.37亿元,税收2.05亿元。2012年数据显示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业总收入为19.31亿元,税收2.51亿元。可见税收占总收入的比重较高,占去了企业利润的绝大部分对于发展初期的小型家政服务企业不利。部分企业不得不违反劳动法以牺牲员工利益为代价来维持正常经营,由此导致纠纷不断,日常经营难以维持,甚至损害了行业的声誉。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认定“家庭服务员”这一职业,家政服务踏上自身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家政服务企业与服务的数量逐年增长。问卷发放的安徽湖南两地家政服务企业已经形成了全国连锁,数量也在100家以上。但家政服务人员尤其是高品质家政员工仍缺乏,其供不应求的现象导致了家政服务企业在职工薪酬方面的成本加大。问卷调查数据显示,76%家政员工从事家政服务是迫于生计需要,57%左右因在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而想选择其他的工作。

  调查显示,在近年新兴的家政服务项目中服务人员普遍素质较低,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以下岗人员和农民工为主,普遍受教育程度偏低。在所调查的家政服务员中,初中毕业的共105人占43%,高中毕业的共63人占27%,大学以上8人仅占6%,并且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仅80人占33%。由于缺乏正规化专业技术培训和熟练的操作技能,从而制约了家政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家政就业工程”,并由国家财政下达专项补贴资金。

  安徽省合肥市在2010年成为全国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2012年2月17日,安徽省人社厅出台了《安徽省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规定了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认定条件。2012年7月11日,合肥市“关于合肥市市区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经认定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依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实际从事家庭服务的员工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虽然政府出台了员工培训津贴政策,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则家政服务公司可能为其支付相应医药费,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社会失灵的过程。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这既是弥补“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各种矛盾与冲突的必要前提。

  运营成本高(培训费、税负、人员培训)早已成为阻碍家政服务公司做强做大的阻力。其中培训费投入高低影响家政服务公司服务质量;如果服务质量高,适当提高服务价格也会被人们所理解。

  日前影响家政服务公司运营成本的仍是税费,当前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适用税率基本相同,但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税费比重相对于它的销售收入和企业规模而言,尤其是表现在事实上的其他费和非税负担明显大于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在市场份额有限情况下家政服务公司利润大部分被税费所抵消,难以壮大,可能存在生存危机。

  在家政服务成本中,人员工资及基本福利在家政服务成本比重较大。因为在大多数非公司制企业中,保姆与家政服务公司只是中介关系,保姆和雇主也只是雇佣关系,这种关系不在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范畴内,加剧了人员流动的波动性。为减少家政从业人员流失,家政服务企业增加的成本很大一部分花在人力上。低工资的确降低了家政服务成本,但对行业发展不利,会导致人员流失,员工服务质量下降,从长远看最终影响家政服务公司可持续性。

  家政服务成本合理投入于对员工的培训不仅有助于素质提升, 同时较为完善的培训制度也有助于在提高原有员工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吸引更多员工,有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加强,同时也有利于社会行为的规范,社会公平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实现。

  推进家政服务从消费业向生产业转变。生产业不是直接用来消费,也不是直接可以产生效用的,它是一种间接投入而非最终产出,大部分使用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作为主要的投入,因而他们的产出包含有大量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服务,生产能够促进生产专业化,扩大资本和知识密集型生产,从而提高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建成链条式生产,不仅能通过培训高质量服务人才来提高家政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而且可以形成企业竞争力。

  随着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逐步发生变化,家政服务企业要从拓展服务领域与开拓消费市场上下功夫,逐步实现从传统单一的服务项目向专业化、精细化、多层次方向发展,为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市场需求量身定做服务项目;市场服务目标应从专注城市家庭向农村富裕家庭拓展,从专注家庭向一切有需求的单位与个人延伸,开发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项目,从而实现家政服务与市场需求的同步升级,以促进家政服务业的供需平衡,增加服务性收入控制成本。

  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公司管理模式主要有中介型和员工制两种。与中介型相比,员工制不仅可以解决从业人员托管问题,还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归属感、职业感和客户的信任感、安全感,便于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九游会j9,但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公司主要以中介型为主。

  国外家政服务公司大都实行员工制,并且通过提供财政补贴和减税增加居民对家政服务的购买在国际上已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做法。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员工制公司缴纳的税收远高于中介型公司和服务人员合计缴纳的税收,员工制公司税收负担大大高于中介型公司是影响员工制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现代家政服务企业应针对性地建立规范化的培训机构,对不同服务项目的家政人员开展不同的技术培训和理论指导工作,完善服务协议。鼓励家政服务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对家政服务公司评级,评级高的公司部分人员培训费由政府出资购买,并给予相应的管理和资金上的支持。组成专门的水平测试机构组织专门的技能培训考试,助推家庭服务业的发展,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也要不断提高。

  政府资金监管方面可以由政府出资建立一个直属专业监管委员会,在资金方面对政府出资购买的高评级家政服务企业的培训费用进行监管,同时与家政评级机构相互监管制约,形成良性循环。

  通过建立共享服务信息系统以降低管理成本的模式,包括开发相应的手机应用软件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工服务。可以考虑加强一些非营利性的中介机构建设,对需要特别扶持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些适当义务性质的中介服务,以较低成本获得税务咨询、筹划及顾问服务。同时可以建立中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作为面向全国广大中小企业的多元化服务平台通过与各大银行、各金融服务机构进行战略合作,为中小企业融聚了丰厚的金融资源,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各地服务中心发挥着连接企业与机构间的桥梁作用,只要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良好就能够在服务平台上获得所需的资金,支撑企业的发展。

  [1]湖南省统计局.2011湖南统计年鉴[M].湖南: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2]湖南省统计局.2012湖南统计年鉴[M].湖南: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3]姜长云.家庭服务业的产业特性[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03).

  [4]合肥家政正规军月补500元社保 家政企业认为新政门槛太高[N].合肥晚 报,2013-07-12.

  [5]吴莹.长春市家政服务业的市场规模及成长性分析[J].经济地理,2006(06).

  [6]税收引导家政服务向员工制转换[N].中国税务报,2011-10-19.

  1997年以来,为解决失业问题,法国打破了传统的就业观念,注意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大力挖掘民生服务业的潜力,对民生服务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4年9月,法国政府推出了《社会团结规划》,规划的重头戏就是将民生服务业(主要是个人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目标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创造50万个个人服务业的就业岗位。2004年11月24日,法国政府专门召开了“促进发展个人服务业全国大会”。政府和与会的协会网络、企业、个人雇主联合会等组织和机构代表共同签署了一份“关于促进发展个人服务业的全国协议”。该协议的宗旨是通过政府力量汇聚个人服务业的一切资源,拓展整个市场,并致力于四个方面:一是致力于促进个人服务的质量、多样性以及便利性;二是依靠公认的质量标识和认证体系,创设或发展全国性品牌;三是尽可能多地展开各种合作并缔结合作伙伴关系;四是优先发展多元服务供应,以满足需求的多样性并保证消费者对服务供应者的自由选择权。2005年,推出“个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其法案,包括三大主要纲领:使家庭服务业结构化、为更多的人所了解,鼓励新的参与者,让使用家庭服务的人降低费用。在法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民生服务业获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就业人数占劳动人口总数比例已达到了8.3%,成为拉动就业增长的重要部门。

  为了民生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法国政府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重心是成立专门的行业管理机构,对行业实行全国统一的管理。2005年6月,法国政府通过的一项新法案,对民生服务业的改革设置了一系列政府行动计划,包括降低高质量服务业的进入门槛、重组管理机构和出台相关法律政策等。根据家庭服务业规范发展的需要,宣布成立一个全国性的“家庭服务管理局”,主要责任是领导和协调所有倡导家庭服务的行动,并促进全国性的个人服务协会的创立。“家庭服务管理局”设立后,第一大举措是组织银行、家庭服务协会和医疗互助会联手创立大型家庭服务电话平台,给需要家庭服务的人提供信息,2006年,法国家庭服务业的营业额猛增了11.8%,达123亿欧元。该部门雇用的受薪者人数多达180万,而且具有巨大的开创非外迁型工作岗位的潜力,家庭服务业开创了11.6万个工作岗位。

  为了让更多的个人能够享受家庭服务业的服务,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个人雇用家庭工。2006年2月,法国就业、劳动与社会团结部推出了旨在加强个人生活服务系统的庞大计划,这一计划的核心是在全国发行“用工信用卡”。一方面各企业可以直接向其员工提供预存了费用的“用工信用卡”作为公司福利,员工们则可用这种信用卡来偿付自己雇佣的服务人员;并且采取了减税措施,用“用工信用卡”所支付的费用甚至比在家政黑市上雇工所支付要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国绝大多数个人服务人员无照工作的问题。

  由于民生服务业需求的个性化、差异化要求更高,服务价格、服务标准化很难有统一的规定,因此市场存在着乱收费、服务质量不稳定等问题。为规范民生服务业的发展,法国政府从制度、价格和行为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

  一是实施许可证制度。按照法国政府规定,在家政服务业,协会或企业从事照看小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必须提供省长颁发的许可证,一般家务服务需要简单的许可。但许可让使用该协会或企业的家庭服务的消费者可以享受税务优惠。为了让该行业发展扩大,这项许可的发放变得更加灵活九游会j9,一个家庭服务机构在其所在地申请了许可,到其它省发展就不必再申请许可了。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二是建立公正透明的价格体系。在美容业,法国美容产品的价格相对透明公正,其主要立足产品,相应的服务只是产品的附属。在家电维修服务业,家政公司的维修人员在查清故障后会提供一份维修报告,注明需要更换的零件价格、预计工时、工时费、增值税等。维修人员不会对家电维修公司规定的价格擅自调整。

  三是严格规范从业人员。如在美容业,自1947年开设第一家美容学校以来,法国对美容从业人员的要求相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业经验少于7年,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人不得在美容培训学校执教。

  在法国民生服务业的发展和管理方面,行业协会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中介服务组织,行业协会承担着专业技术培训、信用担保的职能。通常,一个协会雇佣一定数量的民生服务从业者,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专业化培训,再将这些人推向有需要的家庭、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如在法国家政服务行业,目前主要由五大协会经营。具有近70年历史的法国家政服务联盟包括3000个地方协会,雇有家庭服务员5500人。大部分协会又从属于法国两大国家联合会――家庭护理及服务协会全国联合会和农村地区家庭辅助协会全国联合会,作为两大联合会的成员,各个协会得以规范化运作。同时,行业协会也引导着民生服务消费者的消费观念的转变。如法国等国家的美容行业协会定期做一些关于美容的科学、健康宣传,帮助消费者建立健康的美容消费观念,理性的消费群体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美容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民生服务业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普遍对家政服务、美容、洗浴、洗染等民生服务业认知及关注度低、舆论评价低。例如,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受“侍候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下岗职工不愿从事,从而使得家庭服务市场出现大量空缺,形成了需求和供给矛盾,阻碍了行业的快速发展。又如在洗浴服务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并且目前洗浴行业很不规范,很多人对洗浴企业抱有看法,甚至一些人把洗浴场所等同于场所。由于认识上的偏见,很多人不愿从事洗浴技术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洗浴服务市场的需求,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加快促进民生服务业发展,应注重以下方面:

  法国民生服务业都有归口的管理部门。而我国目前普遍缺乏统一的管理,例如美容美发服务业的政府归口管理实际上一直并不十分明确,虽然名义上由商务部管,但实际上还要涉及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技监、公安、特业、消防、劳动保障等部门,管理较为混乱,导致对行业从源头上的调控、监督、引导和管理难度较大。为此,建议在商务部下设专门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和促进工作。

  根据民生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应加快制定《民生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各行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具体的民生服务行业,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如结合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特点和家庭发展特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级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体系,规范市场,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做好相关数字统计和经济普查,研究制订具体的产业政策,鼓励、扶持其实现升级。

  一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围绕现行的管理办法,逐步配套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且以此为契机逐步协调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法规和政策,在时机成熟时使其提升为更高层面的法规。二是加强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和条件,制定从业人员的相应资格标准和条件,制定机构分级分等的标准和条件,实施行业标准化管理,把民生服务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实行双重准入制度。即民生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应实行准入制。对投资经营企业准入应该实行总量控制,对不具备资格的企业限制开业。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鉴定,从业者必须经过考核、考试、注册,取得资格后才能上岗。四是加快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明确规定不同等级、不同种类的民生服务的价格,并规定价格浮动的上下限。同时,将确定的价格标准向消费者公示,引导合理消费。

  要加大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尤其要建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各种人群基本生活消费的商业设施建设,对于具有优势的、规范化发展的民生服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扶持企业发展。如设立洗染服务业发展基金或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行业的设备更新、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和市场拓展等;加大对符合要求的洗染服务企业的信贷力度,解决以连锁经营模式进行扩张的大型洗染企业和部分中小洗染企业融资难问题。又如对采用节水、环保设备的洗浴企业给予补贴或税收减免;对连锁经营或开拓海外市场的洗浴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等。

  一是积极搭建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对接平台,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帮助,解决办学资金不足、招生困难等问题,努力扩大培训基地和办学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为民生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二是充分发挥各地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及有关社会机构的作用,开设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理发、洗浴等服务专业课程,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抓紧培训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人员,扶持一批讲规范、重信誉和有品牌知名度的人才服务机构。

  家政服务是众多服务行业中的一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也在服务业中占据了较为重要的地位,得到广泛的认可。家政服务已经走进千万人的生活中,根据家庭展开的一系列家务活动处理,是目前我国行业发展前景较为远大的行业之一,随着市场经济深化,家政服务业发展前景越来越广阔。但是,受传统观念、从业人员素质、服务领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家政服务业发展受到了制约,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急需解决。

  1.我国产业结构和从业人员结构的现状表明,社区服务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就业空间。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5.6个百分点。从这组数据中发现,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从第二产业迅速往第三产业发展。有关服务业的就业率占到的比重快速增加。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表明我国的产业结构正在从第二产业向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中,社区服务业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也就意味着在这个行业急需大量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第三产业总量的加大,使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2.城市居民家庭对社区服务有较大的消费需求。根据人社部抽样调查显示,有近40%的家庭需要社区清洁、家电维修、上门送报、社区保安、房屋维修等19项社区服务,这样看来,在每个中等城市中,几乎有三十多万家庭都有社区服务消费的需求,相关服务需求可以为全国就业市场提供临时就业岗位接近十三万个,这样又能解决社会就业压力。据此进一步推算,全国32个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43个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中,人们对家庭服务业的消费需求就可以为社会提供1500万个工作岗位,对于目前的就业市场来讲也是一个较为可观的数字。除此之外,全国还有192个中等城市和400多个小城市,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多。因此,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有极大的消费需求。

  3.社区服务业对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相对较低,在社区实现就业相对较容易。根据我国的当前就业情况以及服务业发展的现状而言,较大一部分下岗职工和长期失业人员难以实现再就业,主要存在的原因就是劳动者自身的原因,比如:受教育程度较低、劳动技能不强、劳动者年龄过大等等。但是,社区服务业的相关工作岗位对人们的要求较低,不需要有过高的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因此,社区服务业可以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便利的再次就业的条件和环境。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也意识到在家政服务中还存在较大的问题,根据分析,家政服务不尽人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家政市场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难以实现规范化。我市家政市场中存在非法中介,存在较为严重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行为,导致许多家庭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但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受害者也没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导致规范、合理、科学的家政服务行业受到市场的排挤和冲击。存在这些问题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统一的家政管理部门,没有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机构。由于家政市场没有统一管理、科学管理,导致家政市场秩序混乱,非法分子趁机而入。

  2.家政市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没有相关的法律保障。大多数家庭存在家政服务消费需求,但是也有较大顾虑,人们不敢聘用家政服务员,主要原因就是:⑴风险意识差,人们难以对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进行确定和审查,存在安全、财产隐患。⑵保险意识差。很多家庭、家政服务员缺乏保险意识。⑶维权能力弱。许多家庭通过非法中介聘用家政服务员,家庭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家政服务员进入非法中介,受到侵害,没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同时也不知道应该找谁求助、投诉。从上述问题可以l现,就是因为家政组织和家政市场没有较强的法律规范,导致不法中介或者有不良品质的家政服务员进入家政市场,才会导致消费家庭和家政服务员都没有权益保障和法律保护。因此,家政公司、用户或者家政服务员如果有冲突九游会j9,没有法律依据最终权益受到损害。

  3.家政服务员培训率低。现有的家政服务员普遍缺乏专业训练,尤其是家庭相对困难的家政服务员因为要承担培训费用而不愿意参加培训;而很多参加过培训的家政服务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认为家政服务低人一等而不再愿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家政市场出现了“培训的不上岗、上岗的不培训”的现象,市场普遍缺乏优秀的、有经验的、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家政服务员,不少高收入白领、涉外家庭急需受过专业训练的家政服务员,复合型、全能型管家更是供不应求。

  1.建立行业准入制和准入标准。建议在现有工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三家分别审批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家政市场管理主体,由家政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准入制。新进入家政市场的中介、公司和非正规劳动组织必须由家政行业协会进行资格认定,在获得由家政行业协会颁发的行业准入证的基础上分别到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2.制定家政行业规范。家政行业协会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从收费;二是从家政服务行业制定统一的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合同;三是从家政服务员的特长以及相关经历;四是建立家政行业协会的专业网站。实现家政服务员、中介机构、家政公司联网互动。

  3.建立家政行业监管。行业监管将是家政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强监管有利于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相关人员必须要接受监督和管理,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促使家政服务行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一是家政行业协会可以对其成员单位实行统一星级挂牌,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法中介进入家政市场,扰乱秩序。

  二是对成员单位中的家政服务员实行服务等级评定;根据其业务水平和家庭反馈的服务水平进行评定,要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考察,这样才能对其服务水平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将社会举报多、投诉多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对其进行规范指导、教育,若教育之后服务依旧不达标,就将取消从事家政行业的资格。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收入的提高,人们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大,家政服务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契机,有利于社会就业压力的解决。为了更好地发展家政服务业,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和加强管理,为家政服务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政府应该建立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体制,制定家政服务行业的相关法律规范,让家政服务员、消费群体权益有法律保护,建立家政服务业标准化管理的科学体系,促使家政服务行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促进家政服务行业自身的健康、快速、科学发展。

  [1] 杨阳.家政服务行业法制化问题研究[j].才智,2012.(10)

  随着民用航空的快速发展,无论是从资金还是管理等方面政府都无法很好地满足民用航空业发展要求,因而相继出现了航空公司、机场、飞机制造商等的一系列商业化运作,但空中交通管制(本文即指空管或atc)却较长时间地被政府部门所掌控。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还是由政府民航局来负责空管系统的规章制定、监管、运行、设备维护、培训和执照管理等工作。

  进入21世纪后,航空运输的高速增长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提供了加速商业交往的机会和手段,刺激着空中航行服务现代化设施和技术不断更新和完善,引入了更加灵活的管制方式以满足航空运输日益发展的需要。就发展空中交通管制所需资金而言,政府显然感到了巨大的财政压力。而且,作为政府职能(即指提供空管服务)运作的空管体系,也日益感到了在管制运作方式上的僵硬死板,某些空中领域的拥挤和航班延误已难以缓解。但是,现代化设施和技术的更新和完善是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提高效率也应改变政府垄断行为,简化行政手续摆脱政府财政制度上的约束。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获得充足的投资资金成为摆在空管面前的难题。资金、效益、市场、客户需求等这一系列的动因驱使着空中交通管制必须革新。新的形势要求空管服务是为客户服务,把空管服务看作是可收费的公共物品和服务,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管理。空中交通管制无论是对于西方一些大国,还是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都是非常棘手的问题。如,美国目前空管体制的改革、欧洲天空统一等问题,都把空中交通管制的发展和改革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层面。

  空管服务(即空中航行服务)商业化活动有其发展演变过程。近年来,国际上空管服务的商业化和空管系统的企业化发展越来越引人注目。20世纪90年代以后,大约有20多个国家的空管部门开始了商业化的空管服务,商业化的空管公司在许多不同的国家开始涌现。进入新世纪后,国际空管商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到2007年底,实现空管企业化的公司目前为全球超过将近一半以上的空中交通提供服务。世界各国多年的实践表明,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商业化优势明显。

  (1)非赢利性的企业(corporatised non-profit)。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采用此种模式。以德国dfs、荷兰lvnl为典型。德国空管公司(dfs)作为一个非赢利性有限公司,是商业化运营、自收自支的政府公司。由于政府是该公司唯一的股东,因此,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由提供,并且还保持着行政权和法规的制定权。荷兰空中交通管制公司也同样由政府完全拥有,并由交通部和国防部联合任命的委员会进行监管。公司没有股东,不要求盈利。如产生任何盈利,按照欧洲航行安全组织(eurocontrol)原则,偿还给用户,不作投资使用。

  (2)赢利性的企业(corporatised for profit)。此模式的代表是澳大利亚空管服务公司(airservices australia)。1997年,澳大利亚将空中交通服务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了按商业化原则营运的公司化组织,并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公司直接从作为其顾客的航空公司收取费用,并根据政府制定的股本回报要求产生利润,政府从空管服务公司保留利润中收取一份股息。

  (3)赢利性的私有化企业(privatized corporate for profit)。公私合营,赢利性的私有化企业模式,英国最为典型。英国国家空中交通服务公司(nats)于2001年组建,其一部分从政府部门转变而来,为具有创新意义的公私合营(publie-pfivatepartnemhip.ppp)性质的管理机构。公私合营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将国家空中交通服务公司完全从民航局分开,使该公司与其管理者的关系完全透明化,民航局保留其在公共部门专业航空管理者的身份。国家空中交通服务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按规定向航空公司收取的费用和按合约向机场收取的费用。

  (4)非赢利性的私有化企业(privatized non-profit corpo-rate)。采用非赢利性的私有化企业模式的有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加拿大民航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由加拿大航行服务公司(nav canada)负责运营。加拿大航行服务公司作为一家完全私有的、无股份制资本公司,从1996年11月1日开始运作。公司的主要收入为航路费。由于没有股东资本,不需要分红,不追求利润,因而与维持安全的最终目标完全相容不悖。

  二是大部分企业化的空管公司都为非赢利的企业,只有少数为可以赢利的公司。因为空管服务仍然是国家政府垄断行业,这些企业化的空管公司,一般来说,如果收入超过开支,超过部分主要用于再投资,或者通过降低用户收费标准的方式返还给用户。

  三是几乎所有的空管企业都是直接向用户收费,而不是由政府征收后,下拨或者建立信托基金(trust fund)等。由于直接向用户收费,这些空管公司更加直接向用户(航空公司、机场及其客户)负责,符合“谁付费,谁说了算(user pay meansuser say)”的原则。

  四是这些空管公司大都能够通过发行长期债券等形式在市场上募集资金,进行空管现代化的改造。

  空管服务之所以要进行商业化改革,是对政府职能失灵的反思。新技术发展使空管服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政府垄断对这种需求回应能力不足的矛盾,是空管服务商业化改革的主要动因。现主要从以下几个

  (1)供需平衡方面。从需求方面看,根据一份研究报告:自1995年以来,美国的航班延误增加了58%,航班取消增加了68%。据认为,统计结果还是低估了航班阻塞的真实代价,原因是航空公司公布的航班时刻留有余地,已经把日常的延误考虑进去了。据航空运输协会估计,仅此两项,每年给航空公司和旅客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50亿美元。航班延误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旅客也深受其害,怨声载道。从供给方面看,空管服务一直作为政府职能的一部分,属于政府垄断提供的公共物品,加上涉及到国家主权、领空安全的因素,制度约束非常严重。因此,空管服务的提供无论是效率还是质量都无法满足目前空运市场的需求,必须进行空管服务的体制改革,通过引入新的制度安排,平衡空管服务中严重失衡的需求与供给矛盾。

  (2)经济因素。航空运输的增长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加速商业交往的手段和机会,人们对空管服务设施现代化和运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政府缺乏系统改善和设备升级的资金,而新机制有利于招揽投入资金,广开融资渠道。如果一个国家的空管服务继续依赖政府的公共基金或耗用专款拨付,必定是排在教育和医疗等部门的后面,况且政府部门的投资预算有限,这将不能满足交通流量长期增长的需求,不能改善空域拥挤的状况,影响对技术和设施的投资,特别是影响国际民航组织积极推进的新航行系统(cns/atm)的实施,从而造成空中交通不畅,延误航班,制约空管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3)政府职能。政府部门既是空管服务的提供者,又是空中交通安全的监督者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势必造成角色混淆和利益冲突。新的形势要求空管为客户(航空公司)服务,把交通管制看作一种服务,并以经济的手段进行管理。由于政府部门工资福利水平的限制,影响到空管员工的收入增长和工作的积极性,加上空管系统机构设置重叠,整个空管系统运行成本居高不下,航空公司希望成为“空管服务提供者”的策略伙伴和参股者,希望通过介入空管业务管理,确保空管的商业目标符合航空公司长期发展的要求,实现飞行安全、投资可靠、容量增长和反应灵敏的目标。

  鉴于这些问题,有关的组织、个人和政府部门逐步达成共识:必须进行空管体制改革。其中,实行商业化或者企业化改革,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之一。

  空中交通管制商业化改革,其优势主要体现在能够解决空管作为政府职能的现行体制下无法解决的问题。具体来说,商业化可以较好的解决目前由于空中交通管制发展滞后引起的各种问题,如空域利用不利、拥挤、延误、供需不平衡、空中交通安全等等,在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商业化优势进行探讨和分析:

  1、服务提供。商业化运营的空管部门作为空中航行服务的提供者,唯一的任务就是安全高效地提供空中航行服务,并且不受政府部门的阻碍。从政府服务的各种繁文缛节中脱离出来后,空管部门作为商业化供应商,行使职能的自由度越来越高。比如,由于受外界竞争的压力,空管部门作为将集中精力去改善其经营体制,提高其经营效率。另有,引入了与职员及其工会相符的新型工作方式,就能将更好的工作方式同自主裁员结合起来。这对职员来讲,薪水常常提高显著,而对顾客(即服务对象)的航空公司和机场来说,效率收益有利于降低政府向他们所征收的费用,并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十分有价值且积极有效的方式。

  2、资本投资。最常提到的商业化优势就是指资本投资管理的自主权,所有国家都发现这一点对于满足越来越多的服务需求,对于引进新技术都是必不可少的。商业化组织的特色就是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自由贷款且不受政府开销限额的制约。因此,投资是基于业务需要上的正常行业做法,资金的获得也不必同其他部门进行竞争。

  3、服务提供与管理相分离。商业化改革的另一个优势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将所特有的服务提供与管理相分离。以往负责空中航行服务的政府机构常常既是管理者也是服务提供者。其管理职责可以包括安全、经济管理和空域管理。一般而言,政府在签订空中航行服务合约时,就将管理责任分离出去了,或者将责任保留在政府内部,或者建立独立的管理机构。这种正规的分离使得透明度增加,有利于完善管理和监督体制。例如,在安全管理方面,空中航行服务提供者即使保留了服务安全性的责任,但还必须通过一系列正规的方法和程序,向管理者证明承担责任方式方法。可以肯定的是,服务提供者和管理者正式分离这一进程为安全性能的提高提供了可能,而这在交通增加的情况下,对遏制和降低空中安全事故是必不可少的。类似的是,经济管制鼓励了服务顾客的效率,而空域管制也确保了空域对所有用户、航空公司、各种级别的商务和私人飞机的公正合理分配,当然也包括军用。

  4、相关数据对比分析。到2005年为止,全球已经有40多个国家将本国的空中航行服务提供商(ansp)的职能商业化了,并且对自身管理结构和财政体制进行了相应改革。相反,世界上最大、最复杂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即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则仍然是一个政府部门,尽管faa在2004年初为其空中交通管制成立了一个以业绩为支撑的空中交通管理组织(ato),但仍然处于政府管理模式的框架中,并没有完全商业化。两种模式相较,商业化了的优于未商业化的。以下是对部分已经商业化的空中航行服务提供商与faa在1997到2004年间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faa在2004年开始了商业化的进程,所以2004年后相关数据无可比性)。

  资本支出。图1显示了部分空中航行服务提供商们(ansps)资本支出的趋势。从图可以看出,自1997年以来,商业化的ansps资本支出明显减少,到2004年为止,加拿大航行服务公司(nav canada)和澳大利亚空管服务公司(airservices australia)在实际运作中支出费用都降低了50%多,法国空中航行服务供应商(dsna)与英国国家航空交通服务公司(nats)则下降了20%左右。然而,在此期间以政府部门形式存在的faa在实际运作中却增加了38%的开支。

  劳动力成本。无论是商业化还是非商业化的ansps,股东和管理者都一致认为空中航行服务的提供需要较高的劳动力成本。对于商业化的ansps来说,他们对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劳动力成本的管理要比政府行为好,但整体增幅仍很显著,这可以从图2(支付空中交通管制员薪酬的成本趋势图)看出。譬如爱尔兰空管局(iaa)、加拿大航行服务公司(navcanada)、英国国家航空交通服务公司(nats)和瑞士空管公司(skyguide)的劳动力成本1997到2004年间已增加了20%左右。而荷兰空中交通管制公司(lvnl)、南非空中交通和航行服务公司(atns)则相对保持一个平稳的发展态势。相比以政府部门存在的美国联邦航空局(faa),该公司在这段时间的实际运作中劳动力成本增幅已经超过了40%。

  航班延误。由于航班延误往往会给客户带来大量损失,为此,各国对航班延误问题十分关注也非常重视。一些商业化的ansps已经引进先进技术解决来减少航班延误,这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避免过早建设新跑道。例如在卡尔加里,加拿大航行服务公司(nav canada)引进了汇合跑道展示援助技术,使得机场容量增加了40%,其他几个商业化ansps已经校正了政府部门所存在的人员不足问题,并已基本消除了由于人员不足而造成的延误。例如,在商业化运行之前,爱尔兰政府对租用港口的公共服务征收税务,这使得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从而导致了严重的航班延误率和大量的加班费用。通过商业化的实施,爱尔兰空管局(iaa)摆脱了政府的束缚,从而有效解决了人员短缺的问题。

  欧洲部分已商业化的ansps在航班延误方面的发展趋势见图3。由图3可以看出,瑞士空管公司(skyguide)、德国空管公司(dfs)、英国国家航空交通服务公司(nats)以及法国空中航行服务供应商(dsna)的航班延误到2004年年底已明显降低,达到50%多。相反,在欧洲ansps延误率普遍降低的同时,作为政府部门的faa则记录了高达150%延误率。对于欧洲,航班延误率的降低有很多因素,在这里无法精确量化到底改善的比例有多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延误率的降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业化的作用,或者说商业化对降低航班延误率起着积极作用。

  本文通过前期对我省家政服务业人员社会保险现状的调查,提出对家政服务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加快家政服务业人员社会保险推进的步伐和力度,为各级社会保险政策研究者提供一些有用的借鉴。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家政服务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问题亟待完善解决,而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家政服务业企业参差不齐,人员素质差别很大,政府管理不到位、行业服务流程不规范、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

  4.家政服务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家政服务企业和被服务主体逃避社会保险责任打开方便之门。

  5.社会保险法条款粗放,不利于约束家政服务业企业或被服务个人或家庭为家政服务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6.政府管理缺位,缺乏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企业逃避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机会。

  基于此,我们认为应该积极学习借鉴一些相对发达的省份在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险保障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灵活运用需求促进措施、供给促进措施和供求匹配促进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多方面提供政策方面支持、努力提升家政服务业人员从业满意度、提供与企业职工相同标准的各种社会保障措施。

  1.政府部门扶持成立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规范企业的服务范围,包括家居保洁、婴幼儿看护、养老服务、家务保姆等日常性家政服务及私人助理、家庭司机、中西烹饪、家庭理财、家庭保健与护理、饮食文化与营养等个性化服务。

  选择一些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示范性强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其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有效带动行业发展。

  成立省市一级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服务流程,监督家政服务企业法人按照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依法为所属的家政服务业人员参保缴费。同时,还要制定行业标准,出台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指导价格,规定从业人员的工作量和工资级别指导标准,引导家政服务行业良性、有序竞争。

  在此基础上推广社区连锁经营门店,不仅提升社区服务标准、提高就业安置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提高服务社会水平;同时,扩大社会影响、提高企业信誉度、用户满意度、职工幸福指数。

  优选有相关家政类培养专业、教学设施设备、实验训练场地和师资力量齐备的2-3所高校定期进行初、中级甚至高级家政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并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培训落到实处,培出效果,逐步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在培训过程中有意强化家政服务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堵住家政服务企业和被服务主体逃避社会保险责任的漏洞。

  强化舆论导向,营造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环境。在全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政服务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既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各类失业人员积极加入到家政服务业中来,又要鼓励有志从事家政服务的高校学生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为家政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家政服务业人员在参加社会保险时,可以分项目缴纳社会保险即灵活缴纳社会保险费,提高参保率。比如,对长期从事家政服务的失业人员,可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对进城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民工,因大多数农民工已在农村缴纳了医疗保险,可只缴纳工伤保险,其他险种视具体情况商议解决;对下岗、退休人员因没有脱离原单位,故可只缴纳工伤保险等。

  由于家政服务业企业规模都不大,利润小,责任大,人员素质较低,为其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很难一步到位,故可对家政服务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款的发放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充分保障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

  3.细化社会保险法条款,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缴纳的权益。政府相关部门有义务和责任定期对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进行调研,切实了解他们的问题,找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必要时提请政策制定相关部门讨论、修订或补充某些条款,保障每一个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人员合法权益。

  4.政府管理手段多样化,建立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和家政服务热线。信息社会最明显特征是信息化,政府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登记每个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服务企业有效信息,定期这些信息,既畅通信息咨询、实现供需对接,又便于服务人员信息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更重要,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突破了以前家政管理的盲区,为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维权提供了很好的渠道。

  在今年全国政协工作会议上,工会界委员代表在全总作大会发言时,同时提交4份委员大会书面发言和40多件提案建议,其中就专门提到了落实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提案建议。

  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的专门授权,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行政机构的运作情况、财政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核算处理的行为。审计监督的范围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内资金使用情况和决策,以及所占有的国有资产的运作和管理情况;

  三是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服务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中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捍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作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是制约与支持、手段和目的、过程与目标、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审计监督是国家宪法和规定的专门职权监督,《宪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机构和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因此,审计监督从性质上看是《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法定监督;从体系上来看是政府系统内部的专门职权监督;从监督的主体上看是国家审计机关;从监督的客体上看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从审计监督的上看是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监督的服务内涵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的关系是一种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服务,没有服务就没有监督,是同一职能的两面性。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主要是检查、评判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中有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达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检查、审核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执行的督促执行,执行不到位的催促执行到位,执行错了的纠正过来,通过这些监督,为各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方面客观公正地看待预算执行,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服务;通过对财政、税务、金库以及有预算分配权和使用财政资金较多的单位部门、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对预算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效益进行跟踪问效,监督就是服务,通过审计监督不仅要给党委、政府和被审计单位提供是什么、怎么样、财政收支家底的准确情况,还要为党委、政府和被审计单位搞清楚为什么、怎么办,为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加强领导,决策,加快发展服务,为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执行,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服务。特别是对那些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全面性、政策性的,通过审计监督,宏观着眼,微观着手,综合,解剖麻雀,追根溯源,找准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据此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措施,供党委政府决策,促面上工作,为大局服务。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为了加强对党政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审计机关一项新的监督服务职责,它把传统的针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引伸为对单位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服务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个人既是经济责任的监督,又是对其工作业绩的客观评价和鉴证,其实质量是对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制约和监督,并为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干部、促进廉政建设服务。监督他不能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全面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廉洁自律。防范以权谋私行为;开拓创新,顽强拼搏艰苦创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是为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服务的,又是为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服务的,审计机关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审计机关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而且审计中大量都是根据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定量检查的,得出的结论也是靠数据、靠事实说话,给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了被审计人员的准确、清晰的经济责任信息,为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合理地推荐、考察、管理、使用干部提供了合法的、详实的、客观公正的参考依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又是为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服务的,通过审计可以帮助单位和领导干部彻底摸清家底,反映出这个单位和主要领导的思想素质、廉洁勤政状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以及政策水平、管理水平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具体、真实、全面地反映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实绩,分清是非功过。因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的监督,又为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供了经济责任鉴证和评价的服务。

  固定资产技资审计是对固定资产技资项目的活动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合规、经济有效进行的审计监督,并通过这种监督,综合审计资料,对宏观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提出建议,为严肃财经纪律,减少损失浪费,加强基本建设投资的宏观控制和管理,提高技资效益服务。投资审计的监督和服务,就是通过监督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为促进基本建设技资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决策水平服务;通过审查部门、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预算支出以及信贷计划的执行情况,为维护国家计划的严肃性,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促进宏观经济总量平衡服务;通过监督建设单位认真执行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或技术改造计划,审查建设资金来源与使用的合法合规、有效性,制止建设计划外工程,纠正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行为,为国家建设项目专款专用服务;检查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为确保建设工期、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优化设计、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和防止高估冒算服务;监督有关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经法纪,揭露贪污舞弊,损失浪费以及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服务;对审计发现投资中具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有关部门服务。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财政资金的使用权和支配权,有的行政机关还有收费、罚款和没收财务的权力。所以,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审计监督,有助防止出现各种执法犯法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就是形成一种外部制约机制,有效地抑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通过对已出现问题的处理,减少财政资金的损失;为有效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制止各种名目的乱罚款,乱收费,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有利于防止和查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不仅要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预算,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而且还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克服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的铺张浪费,只要钱花钱,而不问花钱后的效果问题,为行政事业单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服务。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不仅是单纯检查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是否落实,而且要通过审计,发现、评估、反映这些政策本身是否完善合理有效,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客观地反映给有关部门,以帮助他们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制度。通过审计,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形成综合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为促进国家各项宏观管理政策的不断完善服务。

  建立了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政府主要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对企业实行间接管理,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政府承担着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的双重职能,既要关心资本安全和资本收益,又要发挥有效的宏观调控作用,这就要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新型的政企关系。对企业实施审计监督,实际上就是为建立这种新型关系提供了一种现实选择,它可以较直观地发现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企业提供真实的财务和信息,从而为政府转变职能服务。企业审计的包括企业的获利能力、基础管理、资产运营、债务状况、经营风险、长期发展能力等多方面的内容,通过审计监督,可以帮助企业全面系统地剖析企业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诸方面因素,全方位地判断企业的真实情况,从而为企业确立正确的经营导向服务。随着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企业的审计监督,可以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全面、正确的评。